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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标准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才立案?

刑事辩护 2025-03-29 08:42 标签: 走私普通货物 立案 物品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或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即构成本罪,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走私货物、物品罪的特殊形式】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杨延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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