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024-10-08 10:32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法定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2024-04-19 14:26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
1、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2、不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3、不服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2023-02-23 14:31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决定是否起诉和将犯罪嫌疑人交付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必须查明下列内容: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经过审查如果发现有遗漏罪行或者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的情况,应当采取补救措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以防止放纵犯罪。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已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应当一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有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
所以,你知道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是什么了吗!
2024-12-18 09:00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2023-08-28 13:52
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十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