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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诈骗股东不知情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25-03-24 15:37 标签: 不知情 诈骗

参与诈骗不知情不予处理,也不需要追究刑事。
因为不知情说明犯罪人对于诈骗行为主观上不存在犯罪故意,而诈骗罪在犯罪主观上要求有犯罪故意。
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情,则缺少构成诈骗罪的主观要件,自然不会构成诈骗罪,也就不存在要对行为人予以处理的问题。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罗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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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丹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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