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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对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5-03-19 09:50 标签: 会计凭证 故意销毁 量刑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构成刑法规定的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新刑法对该罪的量刑标准是,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以上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张畅律师

张畅律师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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