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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底出血构成轻伤吗?

刑事辩护 2025-03-18 16:07 标签: 轻伤 眼底 出血

1、打架眼底出血如果不影响视力并且恢复良好,一般情况下达不到轻伤标准,但是实际伤情轻重需要专业的法医学鉴定
2、伤者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法医鉴定,个人或者未授权的医疗机构作出的伤情程度鉴定无效。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轻伤二级的标准:
a)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外伤性青光眼。
c)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d)斜视;复视。
e)睑球粘连。
f)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g)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王飞律师

王飞律师

天津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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