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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25-03-12 09:36 标签: 套路贷 立案 标准

套路贷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它通常涉及虚构债务、恶意制造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手段,以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在中国,套路贷的立案标准主要参照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具体到套路贷的立案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进行诈骗。
2.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或者采用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
3.非法占有了被害人的财物,且达到一定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如果套路贷涉及的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就可以按照诈骗罪的规定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如果案件涉及多种手段并用,构成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抢劫、绑架等多种犯罪的,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区分不同情况,依照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数罪并罚或者择一重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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