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交通死亡雇主没有责任,交通死亡并非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目前尚无法律明文规定劳务关系上下班途中的行为也是从事雇佣活动,其遭受的伤害并非发生于提供劳务期间和提供劳务场所,亦非在执行授权或指示的工作过程遭受人身损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5-01-02 09:33
劳务人员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事故受伤的,不属于工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而劳务人员上下班不属于从事雇佣活动,所以不由雇主赔偿。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属于雇佣关系,无法认定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受伤,存在雇佣关系的雇主可以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处理,雇主需对劳动者进行雇佣损害赔偿。工伤是指在工作场所以及工作范围内因为工作所遭到的人身伤害。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022-10-10 11:00
如果是雇员在执行工作的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那么雇主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法律规定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2022-10-18 11:30
如果是雇员在执行工作的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那么雇主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为法律规定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2024-12-31 08:52
根据相关法律,雇员在职期间若遭遇身体伤害,雇主要负责赔偿,第三方有过错时,受害者也有权选择向其索赔或要求雇主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是由雇员自身严重疏忽或故意导致他人损害,雇主与雇员需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但在责任人承担全部赔偿义务之后,仍可向失误者进行追责。
另外,当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对他人造成损伤时,雇主亦需负起赔偿责任,而如果雇员存在恶意行为或重大过失所引发的后果,就需要和雇主一同承担连带责任。
2025-03-14 16:56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