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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工临时有事辞职给不给工资

劳动工伤 2025-02-22 10:30 标签: 暑假 辞职 有事

暑假工临时有事辞职,当然要支付工资。暑假工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拖欠暑假工工资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是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才能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李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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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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