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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立案的刑事案件是不是有追诉期

刑事辩护 2025-02-19 10:26 标签: 追诉期 刑事案件 立案

刑事立案后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犯罪分子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十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张桐律师

张桐律师

四川豪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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