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
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
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
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025-08-14 17:13
请您务必将复议申请书邮寄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相关公安部门。
实际操作中,您应自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的七天内提交复议申请书。
请在书信中详细阐述应该立案的理由。
我们的公安办事人员会在接收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相同时间段内作出决定,同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
2022-09-16 09:42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
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
检察院有权利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院的通知后七日以内,对不予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力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2025-12-04 17:19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二、申请复核;
三、向检察院投诉;
四、拒绝自诉;
五、到法院直接起诉。
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2024-09-05 13:55
当事人可以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应当准备相关的材料写成行政复议申请书交由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进行复议审理。
2025-12-02 21:27
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如果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