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2022-08-10 09:0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特种设备实际使用管理者。
2022-08-11 13:38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2、受理3、审核4、决定。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2022-11-30 14:37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提醒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同时,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不能为了赶进度而忽视安全,要提高安全主体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022-08-10 09:06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违反以下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就属于非正常操作:
1.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状态、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2.设备运行时,按规定严格记录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3.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2022-08-09 15:07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属于特种设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