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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职工强戒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工伤 2025-01-20 11:19 标签: 国企职工 强戒 解除劳动合同

国企职工强戒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也可以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因为这样的辞退情况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里面的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赵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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