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司法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5-01-18 11:18 标签: 司法鉴定 异议

对司法鉴定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方式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人民法院会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
如果在收到鉴定人的书面答复后仍有异议的,人民法院会通知有异议的当事人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并通知鉴定人出庭。
如果对鉴定意见的瑕疵,不能够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将副本送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

钱志敏律师

钱志敏律师

广东昊乾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合同纠纷 法律顾问 经济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