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主犯的。
3.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5-04-11 16:32
下列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3、严重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取保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仍未结案,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025-01-02 08:44
不办理取保候审的原因有:犯罪分子是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或者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024-11-06 09:34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则及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对于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给予取保候审: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3、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2024-07-19 09:11
可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具体有:
(一)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五)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2025-04-16 15:46
可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具体有:
(一)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五)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