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补偿要视情况而定,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以下是无过错者可以向有过错者要求补偿的情况:
1、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
2、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3、是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过错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这种因果关系是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
4、是离婚的发生且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无过错。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2-08-31 16:52
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造成离婚过错,由无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否则,一般情况下并没补偿。
2022-08-31 14:18
2022-08-22 15:07
视情况而定。如果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022-08-24 10:46
2022-08-22 11:29
可以离婚。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对于一方丢失结婚证,另一方未丢失结婚证同意离婚且配合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结婚证丢失,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的效力等同于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