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伤残的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3、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025-01-03 08:33
工伤鉴定申请流程如下:
一、提出鉴定申请。
二、提交以下资料: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等。
三、缴纳相关费用。
四、出具鉴定结果。
2025-03-31 16:54
1、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2、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2024-05-20 14:30
工伤鉴定不是伤残鉴定。
在一些重合之处,但更多的是不同的地方。
1、两者申请鉴定主体不同:
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用人单位均可;
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
工伤鉴定的前提是,职工已经被认定为工伤;
而伤残鉴定则没有此项限制;
3、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
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治疗期满
(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
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另外两者鉴定的依据也不相同。
因此,无论是职工还是用人单位在申请工伤鉴定时一定要区别伤残鉴定。
2023-03-10 10:32
1、工伤伤残鉴定后,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伤残鉴定待遇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4-05-16 14:04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
4、职工工伤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
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