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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伪劣化肥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

刑事辩护 2025-01-04 10:38 标签: 生产 伪劣化肥 判刑

法律上规定,生产者或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了其他东西,或者为了省钱,掺入了假的物质,用假的东西冒充真的东西,用劣质的东西冒充真实有效的东西,或者用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的产品,并且销售金额达到了五万元以上,这种行为就可以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的量刑标准,有三个幅度的标准,分别根据具体的情形来认定3年以下有期徒刑,3到7年有期徒刑,7年到15年的有期徒刑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许兴华律师

许兴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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