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管理不善损失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行政诉讼 2024-12-26 15:37 标签: 损失 税前扣除

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陈浩杰律师

陈浩杰律师

河南益仟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经济纠纷 医疗纠纷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