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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财物治安处理

行政诉讼 2024-12-25 08:40 标签: 故意损毁 治安处理

故意损毁财物严重可能触犯刑事犯罪,在情节没有那么严重的情况下一般给以治安处理给与警告。
故意损毁财物是指当事人持主观上的故意,并将他人财物或国家财物损毁,导致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张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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