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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是外国人要怎样在中国离婚

涉外法律 2024-12-21 10:12 标签: 人要 离婚 外国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外国人向我国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我国法院在下列三种情形下拥有管辖权,可立案受理:一是被告在我国境内定居或经常居住地在我国,依据民事诉讼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外国人以原告身份向我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不存在法律程序上的障碍;二是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原告在我国居住满一年以上,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对不在我国居住的被告提起有关身份关系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管辖的规定,此情形下外国人也具备向我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主体资格;三是婚姻登记地在我国,此情况下我国拥有涉外婚姻诉讼管辖权,外国人也可以以原告身份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林炜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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