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取保候审措施对开庭审理不构成任何影响。
1、办理取保候审这个程序不需要通过开庭来完成。
2、是否办理取保候审与是否开庭并没有必然联系。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2024-04-23 11:41
判刑之后不能再取保候审了,取保候审是在判刑之前才适用;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之犯罪嫌疑人。
2024-09-09 14:34
判刑后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适用于判刑前。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024-11-21 09:52
逮捕令没下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026-08-28 14:59
取保候审与判刑是两个概念的,判刑是要看案情的,如果查实清楚是有犯罪事实那么肯定是要判刑的,不过一般取保就说明情节轻微,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有可能处缓刑的。
取保候审最长的期限为十二个月,到期之后,应该视为自动解除。如果在此期间内,没有接到开庭审理的通知的,则不排除是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依法撤案了。
2024-03-18 11:05
判刑后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与是否量刑无关;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如果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应继续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给予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报告犯罪嫌疑人。如果有具体的特殊性因素,经司法局批准后,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也可以申请减半刑期后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