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数额达160万会判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公款数额达160万构成挪用公款罪,且属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标准,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2025-01-06 09:48
挪用公款160万会判刑,构成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160万,属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情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2022-08-12 14:12
挪用公款38万是会判刑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022-09-15 15:32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2、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2022-03-22 16:32
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2022-08-08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