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3-07 17:05
撤回行政复议后还能再次申请复议,但是当事人不能使用同一事实和理由来申请。除非申请人能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也可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提出复议申请。
2024-09-09 13:5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2022-08-08 16:29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
(1) 撤回主体。应当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撤回主体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
(2) 撤回申请须出于自愿。
(3) 撤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必须是在复议决定作出之前;
2022-08-09 10:23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
(1) 撤回主体。应当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撤回主体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
(2) 撤回申请须出于自愿。
(3) 撤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必须是在复议决定作出之前;
2025-04-27 17:24
行政复议后不能中止行政处罚。
1、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2、在行政复议期间,法律明确规定应当中止行政处罚的情形的,应当中止行政处罚行为。
3、如果因为行政行为造成行政相对人损害的,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行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