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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没收财产怎么处理

其他 2024-12-16 13:55 标签: 没收 财产

1、人民法院没收财产后,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2、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后,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金融机构上缴国库,有关金融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刘翔律师

刘翔律师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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