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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构成轻伤

刑事辩护 2024-12-16 16:54 标签: 轻伤 情况

1、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就会构成轻伤;
2、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一)受害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超过六个月; (二)受害人经鉴定为轻伤以上或者残疾; (三)受害人经诊断、鉴定为精神障碍或者精神残疾,且与违法行政行为存在关联; (四)受害人名誉、荣誉、家庭、职业、教育等方面遭受严重损害,且与违法行政行为存在关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一)受害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十年以上; (二)受害人死亡; (三)受害人经鉴定为重伤或者残疾一至四级,且生活不能自理; (四)受害人经诊断、鉴定为严重精神障碍或者精神残疾一至二级,生活不能自理,且与违法行政行为存在关联。

韩朝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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