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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能先行拘留贪污贿赂嫌疑人吗

刑事辩护 2024-12-12 16:16 标签: 贪污贿赂 拘留 嫌疑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因此,如果贪污贿赂嫌疑人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 被监视居住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区分情形责令被监视居住人具结悔过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被监视居住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

陈伟律师

陈伟律师

上海市海华永泰(昆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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