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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网课视频将受到什么处罚

行政诉讼 2024-11-30 14:58 标签: 网课 视频 处罚

倒卖网课视频,可能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将可能受到刑事和民事双重处罚。

刑事责任: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如网课视频,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事责任: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倒卖网课视频的行为,即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殊场景:

如果明知是网课视频的侵权复制品而进行销售,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还可能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结论补充说明:

倒卖网课视频不仅违法,而且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如果已经涉及此类行为,建议立即停止,并寻求法律帮助以减轻可能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苏馨律师

苏馨律师

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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