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多余土地的处理是: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村民因继承取得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2025-03-07 14:55
土地确权出现纠纷的处理是:一、和解。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和解;二、调解。无法自行解决纠纷的,可请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三、仲裁。签订仲裁协议的,按照仲裁协议的内容申请仲裁;四、诉讼。以上无法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6-30 13:58
发生土地确权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纠纷事项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当地人民政府处理,由人民法院作出处理决定;
3、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10-13 14:24
土地确权错误更改流程是:
1、去村(居)委申请出示证明,到镇政府土管所提交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等,由土管所(局)审批,审批后到地块所在地测量,确定确权错误是否属实;
2、权利人持权利证书主动向登记部门申请更正;
3、经调查确实存在错误的,登记部门依职权对该登记事项予以纠正,并注销该权利证书。
2025-01-09 09:16
宅基地确权错误由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
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2025-01-13 11:58
宅基地确权错误由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
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