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是指因遭受安全事故、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而失去任何音讯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职工虽处于生死不确定的状态,但本着充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精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造成职工下落不明的,就应该认定为工伤,其工伤认定不以宣告失踪为要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2025-03-11 17:31
2022-08-19 09:18
下列情形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2024-08-28 10:11
如果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所在单位必须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原待遇停发,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然需要接受治疗,则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22-09-02 10:39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公务员死亡后其所供养的直系亲属和配偶所享有的保险待遇。对于死亡的公务员,国家给予其遗属丧葬费、抚恤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三种待遇,具体标准由国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第八十九条规定:
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公务员,不得辞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2022-09-05 16:19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
公务员因公负伤,应当按照《公务员法》第77条规定享受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伤残待遇,而不是工伤保险待遇。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