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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后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工伤 2024-10-09 10:29 标签: 交通事故处理 工伤赔偿

1、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就会构成交通事故工伤;
2、对于工伤待遇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职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3、对于医疗费、康复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职工只能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获得一份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熊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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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袁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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