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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成立要件

刑事辩护 2024-09-23 13:51 标签: 强奸罪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为女性按照自己意志决定是否决定进行性行为的正当权利;
2、客观要件为罪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违法手段,迫使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的男性;
4、主观表现为故意,并且要有与之发生性关系的意愿,如果没有发生性关系则按照强制猥亵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朱文君律师

朱文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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