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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代办不退钱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4-09-23 10:15 标签: 公租房

向公安局报案。
以办理公租房的名义收取费用,没办成钱还不退,这属于诈骗,公安局查证属实的会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刘天航律师

刘天航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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