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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在立案前还是立案后

其他 2024-09-12 14:43 标签: 立案 管辖

指定管辖这种情况的话,一般是需要先立案才会实施,然后再把这个案件转移到需要指定管辖的地方,然后不需要重新立案就可以继续审理了,一般都是由上级部门指定管辖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王中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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