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严重的情节:
1、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或者造成儿童伤害的;
3、二人以上轮奸的;
4、强奸妇女、奸淫儿童3人以上的;
5、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儿童的;
6、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5-09-08 16:11
1、如果是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是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法定的八种罪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025-11-23 11:15
1、特殊主体。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3、自首。
2025-02-18 16:10
1、强奸比猥亵的暴力程度要求更高,对被害人的人身控制更严重,通常认为强奸行为比猥亵行为更严重;
2、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3、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死亡的。对于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杀死或者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
2025-02-19 14:37
强奸尸体不算强奸罪,但是会构成侮辱尸体罪。构成侮辱尸体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2024-04-10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