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单纯依靠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即便该笔录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合法,也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5-04-17 10:14
询问笔录是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对于证人、被害人就询问相关内容及过程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并没有被单独列出作为一项证据种类,是因为它只是用问答的方式体现了证人、被害人所提供的证言,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2024-04-19 10:50
公安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公安局的笔录属于调查笔录,属于证据种类之一,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并且公安局所制作的笔录,属于国家机关制作的证据,是当事人真实情况的反映,除非有其他证据能推反,否则应当属于有效证据。
2024-05-10 10:11
公安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公安局的笔录属于调查笔录,属于证据种类之一,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并且公安局所制作的笔录,属于国家机关制作的证据,是当事人真实情况的反映,除非有其他证据能推反,否则应当属于有效证据。
2024-09-05 11:07
法院的询问笔录,一般属于证人证言。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2024-07-05 10:58
法院的询问笔录,一般属于证人证言。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