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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撤诉后是否能再提起

行政诉讼 2024-08-23 14:40 标签: 撤诉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撤回后,因同一事实,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
对于无须复议前置的行政复议,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后,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在诉讼期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三十八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黄文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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