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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买低卖的行为属于诈骗吗

刑事辩护 2024-08-14 09:54 标签: 高买低卖 诈骗

倘若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主观意愿,利用欺骗或是瞒天过海等手段,让被害人遭受了财产上的损失,且所涉及的金额较大,那么这种情况即可视为诈骗罪。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以类似于“高买低卖”的方式进行敛财活动,即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隐瞒相关事实,诱使对方交付定金,最终骗得房款,严重者可能会被判定犯下合同诈骗罪。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如果犯罪分子在签订和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存在恶意占有受害方金钱财物的意图,并且其骗取所得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0,000元,经审查确认后,应当予以立案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张爱芹律师

张爱芹律师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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