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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3000是不是可以立案

刑事辩护 2024-08-12 15:20 标签: 挪用公款 立案

不可以。挪用公款3000元的,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可以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
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公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涉嫌挪用公款罪,依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向先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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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鼎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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