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2024-05-10 11:00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适用行政处罚减轻处罚:
(一)当事人能够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二)当事人是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的违法行为;
(三)当事人能够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
(四)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
(五)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2-09-01 11:31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给予行政违法相应制裁的相对人,即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除个别情况除外,行政被处罚人都是行政违法行为人本人。就交通违章处罚而言,由于机动车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现象极为普遍,如买卖不过户、出借车辆、盗窃车辆等,再加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管理部门“电子眼执法”,电子眼中的违法者未必是车主,所以车辆违章即对车主处罚有失公允。
2022-08-10 15:55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给予行政违法相应制裁的相对人,即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法》第4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除个别情况除外,行政被处罚人都是行政违法行为人本人。就交通违章处罚而言,由于机动车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现象极为普遍,如买卖不过户、出借车辆、盗窃车辆等,再加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管理部门“电子眼执法”,电子眼中的违法者未必是车主,所以车辆违章即对车主处罚有失公允。
2024-06-04 15:57
《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2025-01-25 14:08
按照我国现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