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员工未告知接收单位、未办理辞职手续的视为擅自辞职,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超过一定期限按照无故旷工处理,公司可以向该员工登记家庭住址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以避免劳动纠纷。
擅自辞职给公司造成相应损失的,公司可以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2-08-18 09:32
离职员工未告知接收单位、未办理离职手续的视为擅自离职,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超过一定期限按照无故旷工处理,公司可以向该员工登记家庭住址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以避免劳动纠纷。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相应损失的,公司可以进行追偿。
2026-04-21 17:02
离职员工未告知接收单位、未办理离职手续的视为擅自离职,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超过一定期限按照无故旷工处理,公司可以向该员工登记家庭住址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以避免劳动纠纷。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相应损失的,公司可以进行追偿。
2025-03-15 10:01
离职职工未告知接收单位、未办理离职手续的视为擅自离职,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超过一定期限按照无故旷工处理,公司可以向该职工登记家庭住址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以避免劳动纠纷。
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相应损失的,公司可以进行追偿。
2026-01-06 10:52
辞职职工未告知接收单位、未办理辞职手续的视为擅自辞职,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超过一定期限按照无故旷工处理,公司可以向该职工登记家庭住址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以避免劳动纠纷。
擅自辞职给公司造成相应损失的,公司可以进行追偿。
2024-05-11 10:32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可以要求单位按照自己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想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如果单位拒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缴纳社保,并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单位不交社保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