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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权属证明怎么开

其他 2024-08-05 11:32 标签: 房屋权属证明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农村房屋权属证明的开具涉及到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这意味着,为了证明农村房屋的权属,必须进行依法登记。

其次,具体的登记流程和所需材料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有所规定。根据该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同时,第十六条详细列出了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李景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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