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另案处理是否有时间期限

其他 2024-07-11 09:12 标签: 另案处理 期限

另案处理的说法一般存在于刑事诉讼中,民事案件中对于不属于本案法律关系的争议,调解不成,一般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如果是债权请求权,应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
另案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一种法律现象。
这种现象一般存在于共同犯罪案件中,是指把其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本案中分离出来与其他案件共同处理或者单独处理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沈钦彪律师

沈钦彪律师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 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建筑工程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