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不构成犯罪,不会有案底,所以不存在消除案底的问题。
案底是指当事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
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022-08-11 10:50
吸毒案底不能消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吸毒、犯罪等记录将永久保存,不能消除但可以取消动态监管。动态控制是公安部推出的禁毒措施,全称吸毒人员在线动态控制预警系统,包含了国家注册吸毒人员和其他有毒品犯罪记录的人员的信息,只要被录入人员使用身份证,系统就会自动预警,当地警方会跟踪检查。取消动态控制,需要成功戒毒三年以上,最后一次吸毒被捕释放三年以上后,向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然后向禁毒管理机关申请取消,监管等级将由黄色控制改为蓝色关注。此后,使用身份证件不会给出预警,大大减少对工作和生活的影响。
2022-08-11 16:36
吸毒不是犯罪,不会留下案底,但吸毒记录以及相关处罚记录是无法消除的。 吸毒人员只能取消动态管控,降低管控等级,需社会戒毒三年以上,也就是从最后一次被抓放出来三年以上了,才可以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去市禁毒委申请取消动态管控,由黄色管控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这样身份证信息就不会报警了,对正常的工作生活会影响小很多。
2020-11-25 18:22
案底是不可以消除的。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当事人因犯罪而被判处刑罚后,就会在相应的犯罪人员信息库中有相应的犯罪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对于犯罪人员应该进行犯罪信息登记。
2022-09-22 09:27
吸毒人员是可以开无犯罪记录的。因为吸毒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没有触犯刑法,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会处以行政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吸毒属于违法,要处于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刑法》没有规定吸毒罪,吸毒没有入刑,也就是吸毒不是犯罪。故可以给有吸毒史的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证明应该由用人单位申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公安部2015年8月22日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一项就是有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
2024-05-27 13:35
吸毒“案底”是一种客观记载,不存在消除之说,无法消除。
根据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包括吸毒行为、犯罪行为等记录都将被永久保存。
无法消除但却可以取消动态监管。
动态管控是2006年公安部推出的一项禁毒措施,全称为”吸毒人员网上动态管控预警系统”,收录了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以及其他一些有过毒品犯罪记录的人员信息,被录入人员只要使用与本人身份证,系统都会自动预警,当地民警将会对其进行跟踪和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