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有权颁布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是什么

其他 2024-06-24 11:40 标签: 质量标准

在我国有权颁布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成斌律师

成斌律师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法律顾问 继承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