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休渔期捕鱼,最高可以处罚款10万元。
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数量较大的,一贯或多次非法捕捞的,组织或聚众非法捕捞的,采用炸鱼、毒鱼、滥用电力等方法滥捕的,抗拒渔政管理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22-08-27 14:23
在休渔期捕鱼,最高可以处罚款10万元。
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数量较大的,一贯或多次非法捕捞的,组织或聚众非法捕捞的,采用炸鱼、毒鱼、滥用电力等方法滥捕的,抗拒渔政管理的等等。
2022-10-18 15:37
禁渔期非法捕捞,如果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需要受到刑事处罚,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08-12 14:05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要特征是:
(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具体违法行为如下: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产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2022-09-09 15:12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要判刑多久,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刑法》第340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22-10-08 11:44
东海海疆从北纬26 ~ 30到“闽粤海疆界限”的禁渔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水域的网鱼时节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水域的禁渔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浙江禁渔期是5月1日起至9月15日结束;四川禁渔期是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四川长江流域将进入禁渔期;而黑龙江禁渔期根据水域不同时间也不同,具体分为:
(1)嫩江、松花江三岔河口至同江段施工及其企业所属主要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禁渔期是从5月16日12时~7月31日12时。
(2)黑龙江干流禁渔期是从6月11日~7月15日,乌苏里江干流禁渔期是从10月1~10月20。
(3)兴凯湖水域设立禁渔期为45天,是从6月6~7月20。
(4)绥芬河新立船口至瑚布图河下水磨水域设立禁渔期是52天,从5月10~6月30;
(5)绥芬河以及其他国家水域设立禁渔期是37天,从5月25~6月30。
(6)为期六十七天的禁渔期将于四月十五日至六月二十日期间在闹里河水系(包括沿途的主要及中型水域)实施。
(7)其他国家自然资源捕捞以及水域设立禁渔期为47天,从5月25~7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