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建房农村村民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建房申请。
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建房申请,张榜公布,期满无异议后,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同时附原有住房(拆除、调剂)协议或无偿交由村委统一管理的协议(统一文本)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审查意见,并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
申请建房家庭常住人口数;
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
公示后无异议的,分别报建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踏勘。
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对拟安排的占地面积、土地坐落、原有住房拆除期限、新房建造时间等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
公示后无异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规划审核意见,符合建房条件的,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4-11-14 09:18
自建房办理不动产证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
3、自建房权属来源的证明以及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4、自建房界址、空间界限和面积等材料;
5、法律规定和登记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2024-09-04 10:07
集体居民要想办理宅基地证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2025-04-29 10:01
不一样。
规划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土地证是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证书。
2025-03-15 15:30
自建房办理土地使用证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
2022-10-09 09:57
1.建房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等复印件;
2、如果有老房子的得,颁发了“宅基地使用证”的,还要出示其复印件,因为该证据上注明了其房屋的面积等相关事项,作为审批的依据之一;
3、申请人建房的申请,说明建房的事由、建房地址、占地类型、面积等内容后,送村民小组长、村委会签字、盖章后送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领取建房申请表格,填好相关内容后,由该所报乡镇政府提出审批意见,报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批。
4、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5、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6、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勘,同意建房,则可以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7、填写完毕经乡建办签字同意,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8、审批完成后建房户领取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