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销售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4-06-04 14:41 标签: 销售有害食品

销售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是: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销售明知掺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销售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或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销售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温远征

温远征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婚姻家庭 法律顾问 经济纠纷 公司法务 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