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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是多少

刑事辩护 2024-05-29 11:20 标签: 受贿 数额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详细规定,针对各类刑事犯罪行为中涉及到的涉案财物价值额度,存在三种不同的认定标准:
即“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
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如果涉案金额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上,但未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则属于“数额较大”;
2、若涉案金额在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但未超出三百万元人民币,则属于“数额巨大”范畴;
3、而当涉案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人民币时,便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展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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