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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派出所可以不立案吗

刑事辩护 2024-05-17 11:33 标签: 盗窃罪 立案

1、对于盗窃,公安没有不立案的标准,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盗窃了,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
2、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如果行为人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对其予以治安处罚;如果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公安机关将案件立为刑事案件。
偷东西一定会判盗窃罪吗?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章春雨律师

章春雨律师

安徽道同(徽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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