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保可以补缴费。
农保是按年缴费的,可以暂停缴费,中间断缴的可以申请补缴,不补缴也不影响你续缴后的累计缴费年限;
但是补缴没什么作用,因为并不是当年进行补缴,当年就可以用来医疗报销,当年缴费,次年的1月1日才生效,次年才可以进行医疗报销。
农保补交的流程
1.准备农村社保补交所需要的材料
参保人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满60周岁的前一个月去街道办社保中心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申请;
2.在社保部门填表申请
参保人在社保部门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缴申报表》,之后提交给办理窗口进行审核;
3.审核
社保部门会对参保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农村社保一次性补缴条件的申请人将会通过申请,然后告诉参保人到社保部门进行费用的补缴。
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第七条 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2022-08-09 15:19
农村医保以前没有交过的话,是可以补缴的,但当年不能补缴当年的,通常是当年缴费,次年1月1日生效的,因此如果当年补交,当年住院也不能报销,第二年才可以享受保险待遇。农村医保的参保是基本村民自愿的原则,但如果不缴纳,看病的费用就只能自己承担,这会让很多家庭经济压力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2025-03-14 16:59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采取逐年缴费制度,参保人享有在规定期限内自由选择缴纳或暂停的权利。
若不幸发生断交情况,参保人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补缴欠款。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否选择进行补缴,均不妨碍后续缴费过程中累计缴费年限的计算和累积。
然而,为了追求更好的保障效果,建议没有特殊情况便不要轻易中断保险缴纳。
具体而言,当年度的缴费行为将在下一年的1月1日期正式生效,从而为您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险服务。
关于各地的实施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直接前往当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寻求权威解答。
2022-10-09 09:26
一般来说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大额普通门诊,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不含慢性病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单次达到200元且年度累计超过500元的,超过部分医保基金按照60%比例支付,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2000元/人,具体报销方式还应当咨询当地医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2022-09-01 09:34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⑴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⑵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⑶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⑷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2022-11-23 17:03
医保可以补交。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⑴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⑵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⑶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⑷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